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