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8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社会工作师 报名时间 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8/03/30 10:09:58

 【导语】东莞2018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9:00—4月16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4日 9:00—6月8日 17:00。   

 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8〕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69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中级)

客观题

610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初、中级)

客观题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客观题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执行。

  (一)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1.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3月30日9:00-4月16日17:00。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价格〔2017〕251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4元收取,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新注册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属于东莞市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东莞市报名点, 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过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与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滚动计算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可在缴费前联系所在地考试机构提出修改要求;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并打印《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的下载和打印。

  5.缴费。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

  特殊情况要求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交报名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领取证书时,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8年6月4日 9:00-6月8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2.《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含中级2科、初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按照规定,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考场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残疾人员,必须在4月23日前向所在地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6.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7.《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8.广大考生如需订购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考试用书请登陆www.gdhra.org.cn 查询,联系电话:020-38913268、37603143。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8年8月10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材料并复核。具体复核时间以通知为准。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3. 工作简历表

  4.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5. 代办委托书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已仔细阅读报考通知全部内容,自愿遵守该项考试报考有关规定,完全接受各项规则,现郑重承诺:

  1.保证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审核、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服从考试组织管理机构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4.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诚信参考。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 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2

  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

  考生类型:           档案号:           报名地市:        报名时间:

姓名

性别

民族

审核工具处理

后的照片

政治面貌

国籍地区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学历

学位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收费合计

专业年限

工作年限

专业职称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日期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我承诺,以上报考信息真实正确,符合报考条件,自觉履行本网站的办理协议,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承诺人签名:

           

报名序号条形码

单位意见(盖章):

                 

审核部门意见(盖章):

                     

  附件3

  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6.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附件5

  代办委托书

职称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代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本人参加            考试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因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现委托代办人       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先行办理,并承诺在1个月内(           日前)再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再到你局(中心)现场复审确认。特此承诺。

  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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