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18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社会工作师 报名时间 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8/03/28 10:06:33

 【导语】青岛市2018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4日9∶00-4月17日16∶00;现场审核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8日;缴费时间为4月4日9∶00-4月19日16∶00;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6月5日9:00至6月10日14∶05。  

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9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0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他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定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五、报名工作安排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为青岛市的人员方可在我市报名并审核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中的工作单位须与社保参保单位一致。

  参加本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2018年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一)网上报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报考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9∶00-4月17日16∶00;

  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如果报考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报考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报考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31-66680723)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二)主管部门(单位)汇总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由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盖章。

  档案由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报考人员,应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人才服务中心或区(市)人事考试机构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并初审,其他报考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汇总相关报名材料。

  (三)现场报考资格审核

  我市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审核日期:4月12日至4月18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审核地点: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

  报考人员向主管部门(单位)报送材料或现场报考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单位盖章后的《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5.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6. 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7.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

  特别提醒: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残疾人员,现场报考资格审核时须同时提交使用专用考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原件、复印件1份,书面申请书1份。申请书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考试科目以及申请事项。

  (四)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4月4日9∶00-4月19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五)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可于4月17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六)查询用户名、密码

  报考人员报名时,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可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2658002。

  六、考场设置

  根据有关工作调整,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青岛考区调整至烟台市,我省在济南、枣庄、烟台、潍坊、莱芜、聊城、菏泽等地市设置考区。

  七、准考证打印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6月5日9:00至6月10日14∶05。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九、其他事项

  1.证书发放:考试合格的应试人员请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http://www.qdhrss.gov.cn)或微信公众号“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有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办理证书。

  2.发票领取: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如需考务费发票,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南区贵州路69号楼415房间)领取考务费发票。

  3.考试用书及大纲:《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已正式发布,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4.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和有关材料,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或冒名顶替人员报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或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经查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附件1. 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信息表

   附件2.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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