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人事考试网:2018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0日-4月2日

社会工作师 报名时间 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8/03/16 17:25:30

  关于做好淮安市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1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民政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民政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9日下午、10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

考试

69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10

上午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考试原则上在市区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师考试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2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⑤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登录报名服务平台。

  (二)我市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20日-4月2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9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淮安市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新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三)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8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和2017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7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新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4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健康东路106号二楼205室)

  联系电话:83769813,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单位意见栏填写以下内容:“该同志已从事社会工作满XX(大写汉字)年,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保证条形码清晰)。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丢失的,可至学信网打印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八)6月2日-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考生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后,按照《江苏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要求,在江苏省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ws/login/login.jsp)进行登记。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事项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已正式发布。各市民政部门集中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590492,联系人:汪菊芬);报考人员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21879,联系人:孙萌),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兼传真:010-58124852,58124842,联系人:朱赛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

  (三)考前培训:省民政干部学校拟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组织社会工作专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针对2018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孙萌,联系电话:(025)83221879,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78号,邮箱:mzsgks@163.com。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标准、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请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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