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工作是一种利用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方法。随着城市家庭规模变小,双职工家庭、核心家庭和老年空巢家庭的增加,不仅原来的社会孤老需要得到照顾,有退休金保障的老年人也产生了服务需求。所以,在社区开展老年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就成了老年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社区老年工作的定义:社区老年工作是指老年社会工作者以社区为单位,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社区内的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的工作过程。
所谓社区,是指同一地域内社会活动或生活属于同一类型的相对独立的地区小社会。其基本构成要素是同一地域、同一类型的社会活动或生活、社区人口、社区管理体系和社区意识。我国的社区最基本的有三类: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城镇社区。城市社区一般以居委会和居住小区为单位,农村社区以村委会为单位,城镇社区以集镇为单位。不同的社区,老年工作的内容也有所不同。目前,由于我国的城乡差别较大,各地经济条件不同,社区老年工作主要在城市社区和城镇社区开展。
二、开展社区老年工作的意义社区老年工作的作用主要是动员社区内的一切物力和人力,去满足社区内老人的各种各样需要,以帮助他们能够在社区内幸福地生活。具体来说,开展社区老年工作有如下的意义:
(一)有利于老人的家庭照料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家庭规模逐步小型化;年轻一代追求现代形象,忙于学习和工作,无暇顾及家庭照料;青年人婚后多选择离开父母单独居住,以追求独立自主;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观念变化,只要条件允许,也不愿与子女同住。以上诸多原因使现代家庭越来越难以完全承担照料老人(特别是身体有残疾或精神有障碍的老人)的责任。开展社区老年工作,如包户上门服务等,使老人不离开家庭也能得到很好的照料,减轻了年轻人的负担,也使老人在家庭得到亲人精神的慰籍。
(二)有利于老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生活
老年人长期在一定的社区中生活,那里有熟悉的环境,有亲朋好友、熟人和玩伴,加上他们年纪大了都有恋旧心理,一般都不愿意离开熟悉的环境到陌生的地方生活。在社区中开展老年社会工作,为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能满足他们的恋旧心理,使他们的生活无后顾之忧。而熟悉的社区环境能使他们保持原来的生活习惯,在亲朋好友和熟人的氛围中能使他们精神愉快地生活,有利于老人的养生。
(三)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内的闲置资源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及迅速增长的高龄老年人口,一时难以拿出大量资金发展老人养老机构。而目前我国各城市社区中,都有不少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休下来的低龄老人和下岗工人,他们是开展社区老年工作的重要资源。如在社区中办小吃店为老人开展送餐服务,办家政服务公司为老人上门提供家政和护理服务,低龄老人通过“时间储蓄”的方式照顾高龄老人等。利用社区的闲置资源开展老人服务工作,即可为社区老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又能为下岗工人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
(四)有利于低收入老人的养老
社会工作永远应该面向那些需要救助且自身无力自我救助的人群。中国低收入阶层的老人在过去的岁月中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铺路石的贡献,在他们年老且家庭成员缺乏足够资源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的时候,使他们在社区内得到免费和低费的社区照顾,是他们的权利,也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义务。开展社区老年社会工作,能使那些无经济能力购买服务和进各类福利院、敬老院的老人,从他们生活的社区得到关怀和帮助,以便无忧无虑地度过自己的晚年,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人道主义精神。
社区老年工作的内容和做法:
社区老年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做法如下:
(一)老年人包户服务
这是目前各城市基层社区开展得最早、最广泛的老年人服务项目,也是发展比较完善的项目。被包户的老人除了社会孤老,还包括退休孤老和身边无子女以及生活上有各种困难的老年人。包户工作的一般做法是,由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或民政助理员,负责对全街包户工作的组织和检查,由居委会和参加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包户协议,定服务人员、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要求。如粮店送粮、煤店送煤、菜场送菜、理发店派人到户理发、医院定期巡回体检、打针送药、学生搞环境卫生,老人原所在单位逢年过节探望慰问,解决某些生活难题并承担必要的责任。
此外,居委会还广泛组织邻里包户,服务者为老人送药、送水、代购物品、帮助安排生活、处理家务琐事等等。实践证明,这种邻里互助效果很好。南方的一些城市,服务者和被服务对象,往往住在一栋楼里,甚至常常只有一墙之隔,炖了鸡汤、排骨汤,包了馄饨等送去一碗,老人病了服务者陪在身边,方便如一家。
上海市政府从1992年至i996年,连续几年把下列为老年人服务的项目列入市政府为市民办的实事:(1)对需要帮助解决吃饭难的老年人提供午餐,能走动的,落实搭伙单位,不能走动的送饭上门,饭菜质量、服务收费合理。(2)为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劳务服务(有偿与无偿相结合)。(3)为独居老年人安装求助电铃,落实援助户、援助应急措施。(4)为有病老人送医上门,地段医院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设家庭病床,为行走不便的老人就近治疗。(5)为有住室的社会孤老建立家庭敬老室,对居室进行粉刷、装修,确定生活服务内容、项目、服务措施、确定服务人员。
(二)为老年人提供的收养和寄托服务
这项服务一般由街道和居委会兴办的老年公寓(小敬老院、小福利院)、和托老所承担。收养对象首先应是社救孤老(三无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