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庆长假刚过,在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的司法科内,一刑释解教对象向司法科、社工 “宣战”,提出多个不切实际的要求,双方对恃,情况比较紧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该对象叫张某,在2005年初因未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而被市中级法院宣判中断假释,重新入狱服刑。张某带着对民警和社工仇视的心理接受服刑,他认为是民警和社工“害自己坐牢的”,扬言出来后要报复社工,报复社会。
今年10月初,张某刑满释放,便来到司法科“复仇”,但原先负责的社工因工作关系离开了小东门街道。张某一下子找不到寻仇的对象,便把火撒到了司法科和现任社工身上,以重新犯罪为借口要挟社工找到原先负责的社工,要对他进行赔偿,同时又赖在司法科无理取闹。司法科同志及社工在解了他的情况后,并没有一味地把他当“无赖”对待,反而以理相待,对他摆事实、讲道理。
通过努力,社工初步稳定了他的情绪,张某看到社工在和他沟通时有张有弛,以理服人,便也不再撒泼,但针对原先负责的社工仍提出要报复的想法。
社工与司法科的同志对他的想法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同时明确地教育他要端正思想,并对他告知了假释对象的有关规定,让其明了他当年重新入狱的原因——因为当时他未能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社工和民警多次上门寻找无果,所以才会将他收监的,并非是社工个人的原因,他的收监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经过大家反复做思想工作,并让他学习了有关文件后,张某的思想渐渐转变,抵抗的情绪有所缓和。
社工发现,他欲言又止,似乎有难言之隐,便和他促膝交谈。社工了解到,由于张某重新入狱非常突然,和他合伙做生意的朋友因此亏了几十万,刚出狱的他生活非常困难,家徒四壁。
社工分析,经济困难的张某若无经济来源,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会比较高。社工又和居委会联系,确定他反映的情况属实。司法科的同志与他多次沟通,打消他重新犯罪的想法,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先为其申请了100元的临时补助。
考虑到张某生活的不稳定性,社工帮助其到派出所落了户口,并到劳动科为他进行了求职登记,以使他能尽快地找到工作。当天下午,社工又陪他到居委会申请“低保”,以解燃眉之急。
原本想找社工复仇的张某在看到社工尽心尽力、不计前嫌地帮助他,被深深感动,打消了“报复”社工的想法,由衷地感谢社工和司法科的帮助.